基本字義
"jiàn ㄐㄧㄢˋ
- 見薦。
"
方言集匯
- 粵語:zin3
- 客家話:[客語拼音字匯]jian4[海陸豐腔]zien5[寶安腔]zen5[臺灣四縣腔]zien5[客英字典]zien5[沙頭角腔]zien5[陸豐腔]tsian5[梅縣腔]zien5
- 潮州話:之因3[潮陽]之嫣3,zing3(chìng)[揭陽]zêng3(chèng)[潮陽]ziang3(chiàng)
《康熙字典》
- 《申集上》《艸字部》 ·薦 ·康熙筆畫:19 ·部外筆畫:13
- 〔古文〕《唐韻》《集韻》作甸切,音。《爾雅·釋草》薦,黍蓬。《疏》蒿也。《唐書·契苾何力傳》逐薦草美水以爲生。《說文》獸之所食草也。《莊子·齊物論》麋鹿食薦。《郭註》六畜所食曰薦。 又《韻會》進也。《易·豫卦》殷薦之上帝。《周禮·籩人》薦羞之實。《註》未食未飮曰薦,旣食旣飮曰羞。《穀梁傳註》無牲而祭曰薦。又《集韻》才甸切。通薦。《前漢·終軍傳》隨畜薦居。《師古註》薦讀曰薦。 又與縉通。《史記·五帝本紀》薦紳先生難言之。 又《揚子·方言》江淮家居中謂之薦。《註》薦音薦。 又《字彙補》卽略切,音爵。《詩·大雅》醢以薦。與臄、咢爲韻。 《集韻》或作、。字原從稗作。*考證:〔《周禮·籩人》薦羞之事。〕 謹照原文事改實。〔《揚子·方言》江淮家于中,謂之薦。《註》薦音符。〕 謹照原文于改居。符改薦。
說文解字
- 《卷十》《部》 ·薦
- 獸之所食艸。從從艸。古者神人以遺黃帝。帝曰:“何食?何處?”曰:“食薦;夏處水澤,冬處松柏。”作甸切
-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 獸之所食艸。艸部曰。薦、艸席也。與此義別。而古相叚借。左氏傳。戎狄薦居。服虔云。薦、艸也。言狄人逐水艸而居徙無常處。是則子愼謂薦卽薦之叚借字也。莊子。麋鹿食薦。釋文引三蒼注曰。六蓄所食曰薦。凡注家云薦進也者、皆薦之叚借字。薦者、藉也。故引伸之義爲進也、陳也。從廌艸。會意。作甸切。十三部。古者神人廌遺黃帝。絫曰解廌。單曰廌。帝曰。何食何處。曰。食薦。當作艸。夏處水澤。冬處松柏。此說從廌艸之意。初造字時。因廌食艸成字。後乃用爲凡獸所食艸之偁。不入艸部者、重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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