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字義
shǒu ㄕㄡˇ
- 保持,衛護:~成(在事業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御。~身(愛護自身,保持自己的品節)。~節。~恒。~望相助。墨~成規。
- 看管:看~。~護。
- 在一個地方不動:~株待兔。留~。
- 遵照:遵~。~法。~時。
- 維持原狀,不想改變:保~。因循~舊。
- 呆在一起:廝~。
- 節操:操~。
- 靠近,依傍:~著水的地方,可多種稻子。
- 古代官名:太~。~祧(中國周代掌管祭祀宗廟的官)。~刺(太守,刺史)。~令(指太守、刺史、縣令等地方官)。
- 姓。
英漢互譯
defend guard keep watch observe
方言集匯
- 粵語:sau2
- 客家話:[梅縣腔]shu3shiu3[海陸豐腔]shiu3[客語拼音字匯]su3[陸豐腔]shiu6[客英字典]shiu3[臺灣四縣腔]su3[沙頭角腔]su3[寶安腔]su3siu3[東莞腔]siu3
詳細解釋
〈名〉
- (會意。從宀,從寸。宀表示房屋;寸是法度。合起來表示掌管法度。本義:官吏的職責,職守)
- 同本義 [duty;post]
- 守,官守也。從門,寺府之事也。——《說文》。寺,廷也;府,文書藏也。
- 五載一巡守。——《書·舜典》
- 王巡虢守。——《左傳·二十一年》
- 均地守。——《周禮均人》。注:“地守,衡虞之屬。”
- 糾其守。——《周禮·內宰》。注:“宿衛者。”
- 雖守者益。——《荀子·王制》。注:“謂地也。”
- 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左傳·隱公五年》
- 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孟子·公孫丑下》
- 節操;操守 [high moral principle]
- 妾為情緣,葳蕤之質,一朝失守。——《聊齋志異》
- 秦代郡的長官名,漢代更名太守。后時作州、府地方長官的省稱。被委任在某一方或某一區域負責實施法律或管理的政府主要官員 [magistrate]
- 守者,秦置也。 秦兼天下,置三川守。 伊、 河、 洛也。—— 蔡邕《獨斷》
- 袁有守多惠政,民甚愛之。—— 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
- 又如:郡守;吳起為河西守
- 州郡地方政府所在地 [government place]
- 維梁之西,其蔽曰某山,某守曰興州。—— 唐· 柳宗元《興州江運記》
- 原則,規范,準則 [principle]。如:有為存守;喜之以驗其守
詞性變化
〈動〉
- 遵守;奉行 [observe;keep;abide by]
- 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呂氏春秋·察今》
- 荊州守文,豈能作意表行事。——《世說新語·識鑒》
- 某亦守法,與公甚相得也。——明· 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三事》
- 又如:守官箴(遵守為官之準則);守古(遵守古訓);守數(恪守法規)
- 堅持,保持;保守 [stick to;keep]
- 守成上文,遭禍右武,未有易此者也。——《漢書·公孫弘傳》
- 村南有夫婦守貧者,織紡井臼,估讀勤苦,幸獲名成。——清· 周容《芋老人傳》
- 田橫, 齊之壯士,猶守義不辱。——《資治通鑒》
- 又如:守一(執一,專一);守經(固守經典之義);守常(遵循慣例,固守常法);守義(固守義理,篤守正道);守孀(守寡。孀:寡婦);守著老一套;因循守舊;守惡(堅持邪惡);守求(堅持索求);守故(守舊;保持原狀);守成(繼承和保持前人已有的成就和業績);守闕(承繼皇位);守真(保持真元;保持本性);守拙(以拙自安,不愿做官。拙:拙于應付世務)
- 看守,看管 [keep watch]
- 湯為兒守舍。——《史記·張湯傳》
- 如今我抬舉你,去替那老軍來守天王堂。——《水滸傳》
- 后漢使復至 匈奴, 常惠請其守者與俱,得夜見 漢使。——《漢書·李廣蘇建傳》
- 又如:守錢虜(守財奴;財多而吝嗇者);守喜婆(接生婆);守生(守候接生);守梓(守靈);守庚申(在庚申日吃齋、靜坐不眠);守制讀禮(守喪并閱讀有關喪祭的禮書)
- 保衛;防守,與“攻”相對 [defend]
- 俾守我王。——《詩·小雅·十月之交》
- 橫野將軍徐晃守 江陵。——《資治通鑒》
- 乃使蒙恬北筑 長城而守藩籬。—— 漢· 賈誼《過秦論》
- 又如:守把(把守;掌握);守備(明清所設武官名稱,負責城堡守衛及營房糧餉等事);守政(關于防守的事務);守口(把守關口);守要(把守要隘);守境(守衛邊境);守舍(看守門戶)
- 掌管 [be in charge of]
- 地廣,民眾,萬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商君書》
- 收捕 [arrest]
- 昭應聞此,必勸 楚王益兵守 雍氏。——《戰國策》
- 依靠;依傍 [depend on]。如:守親(指新婚夫婦婚后一個月須在新房里,時常廝守)
- 請求 [ask]
- 數守大將軍光,為 丁外人求侯。——《漢書》
- 守侯;守護 [guard]
- 去來江口守空船,繞船月明江水寒。——唐· 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 吾誠愿與汝相守以死。——清· 林覺民《與妻書》
- 做郡的知州 [be governor]
- 滕子京謫守 巴陵郡。—— 范仲淹《岳陽樓記》
《康熙字典》
- 《寅集上》《宀字部》 ·守 ·康熙筆畫:6 ·部外筆畫:3
- 〔古文〕《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音首。《說文》守,守官也。從宀,官府也。從寸,法度也。《玉篇》收也,視也,護也。《易·繫辭》何以守位,曰仁。《周禮·天官》獸人職時田則守罟。《註》防獸觸攫也。 又《廣韻》主守也。《左傳·昭二十年》晏子云: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澤之萑蒲,舟鮫守之。藪之薪蒸,虞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衡鹿等皆官名。 又《增韻》攻守也。《易·坎卦》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史記·留侯世家》阻三面而守。 又《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獸。《增韻》守之也,所守也,爲之守也。天子巡諸侯所守,曰巡守。諸侯爲天子守土,亦曰守。漢置郡太守。 又姓。《正字通》宋守恭,與蘇軾爲詩友。 又葉式視切,音矢。《楚辭·天問》雄虺九首,儵忽焉在。何所不老,長人何守。在音泚。 又葉雖遂切,音粹。《前漢·班固敘傳》崇執言責,隆持官守。寶曲定陵,有大志。*考證:〔《左傳·昭二十年》晏子云,山林之木,衡麓守之。〕 謹照原文衡麓改衡鹿。〔海之蜃蛤,祈望守之。衡麓等皆官名。〕 謹照原文蜃蛤改鹽蜃。衡麓改衡鹿。
說文解字
- 《卷七》《宀部》 ·守
- 守官也。從宀從寸。寺府之事者。從寸。寸,法度也。書九切〖注〗、,古文。
English
defend, protect, guard, con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