湜

拼音:shí 注音:ㄕˊ

部首:  部外筆畫: 9 總筆畫: 12

簡體部首: 簡體部外筆畫: 9 簡體總筆畫:12

繁體部首:

五筆86/98:IJGH 倉頡: EAMO 鄭碼:VKAI 電碼: 3290

筆順編號:441251112134 四角號碼:36181 UNICODE:6E5C



基本字義

shí   ㄕˊ
  1. 形容水清見底:“~~其沚”。

方言集匯

  • 粵語:sat6zik6
  • 客家話:[海陸豐腔]chit8[梅縣腔]chit8[臺灣四縣腔]tsiit8[客英字典]chit8[客語拼音字匯]si4
  • 潮州話:思英4(色)

詳細解釋

  • shí

〈形〉水清的 [(of water) clear]。如:湜湜(水清澈的樣子;清廉的樣子)


《康熙字典》

  • 《巳集上》《水字部》 ·湜 ·康熙筆畫:13 ·部外筆畫:9
  • 《唐韻》常職切《集韻》《韻會》《正韻》丞職切,音殖。《說文》水淸底見也。一曰持正貌。《詩·邶風》涇以渭濁,湜湜其沚。《箋》言持正守初,如沚然不動搖也。《類篇》或作。

說文解字

  • 《卷十一》《水部》 ·湜
  • 水清底見也。從水是聲。《詩》曰:“湜湜其止。”常職切

  •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 水淸見底也。各本作底見。依詩釋文正。邶風曰。涇以渭濁。湜湜其止。毛云。涇渭相入而淸濁異。按毛本作止。鄭乃作沚。毛意涇以入渭而形已濁。且以已形渭之湜湜然淸澂。喻君子以新昏而不潔已。且以已而益見新昏之可安。止者、水之澂定也。鄭易止爲沚。云小渚曰沚。湜湜、持正皃。喻君子得新昏。故謂已惡。已之持正守初。如沚然不動搖。是其訓湜字、比傅是字之解爲之。非水淸見底之謂矣。從水。是聲。常職切。古音在十六部。詩曰。湜湜其止。古今各本及玉篇、集韻、類篇皆作止。毛詩舊文也。傳於蒹葭云。小渚曰沚。於此無文。可以證矣。鄭箋當有止讀爲沚之文。淺人刪之。而竝改經文。

English

transparent, cl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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湜的造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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