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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
遍身罗绮(qǐ)者,不是养蚕人。
一个住在乡下以养蚕为生的妇女,昨天到城市里去赶集并且出售蚕丝。回来的时候,她却是泪流不断,伤心的泪水甚至把手巾都浸湿了。
因为她在都市中看到,全身穿着美丽的丝绸衣服的人,根本不是像她这样辛苦劳动的养蚕人!
参考资料:
1、田国钰.《中学生古诗文助读》: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18
市:做买卖或买卖货物地方。这里是指卖出蚕丝。巾:手巾或者其他的用来擦抹的小块布。
遍身:全身上下。罗绮:丝织品的统称。罗,素淡颜色或者质地较稀的丝织品。绮,有花纹或者图案的丝织品。在诗中,指丝绸做的衣服。
诗首两句写蚕妇的伤感。妇人昨天进城里去卖丝,回来的时候却是痛哭流泪。“泪满巾”可以看出蚕妇感情刺激之深。诗人用朴素的语言无声地揭示了社会的极端不公。通过对一个蚕妇经历与感受的叙写,表达了对下层劳动人民处境的深刻同情。诗中不着一字议论,却无声地控诉了以养蚕为生、深居僻乡的劳动妇女这一形象。蚕妇初次进城,竟发现了自己贫困终生的根源,难怪她要悲伤,要痛哭流泪了。那位蚕妇的神态、见闻、感受都写得绘声绘色、有血有肉,就以这么一个生活细节,来深刻揭露封建社会制度的极端不合理,立意深刻,构思巧妙,显示了诗人对生活的敏锐洞察力和高度概括力。
后两句揭示蚕妇是因为有感于获而不劳、劳而不获的不合理社会现实而伤感。蚕妇之所以会痛哭流泪,是因为她看到,城里身穿丝绸服装的人,都是有权有势的富人。像她一样的劳动人民,即使养一辈子蚕,也是没有能力穿上美丽的丝绸衣服的。诗人用明显对比的手法概括封建社会阶级对立的现实,揭露统治者不劳而获的不合理现实,极有说服力。
这是一首言简意赅的讽喻诗,诗人借养蚕妇女的所见所感,把养蚕人衣不蔽体,不养蚕人却穿着满身绸缎加以对比,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遭到剥削掠夺的不合理现象。诗中反映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悲苦,表达了诗人对养蚕农妇的同情,对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的愤恨,以及对整个封建社会的控诉和鞭挞。
精卫衔(xián)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qī),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jù)可待。(辰一作:晨)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
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
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
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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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衔:用嘴含。微木:细木。
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
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的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徒:徒然、白白地。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讵:岂。这两句是说精卫和刑天徒然存在昔日的猛志,但实现他们理想的好日子岂是能等待得到!猛志:勇猛的斗志。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讵:表示反问,岂。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 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